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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背景
1992年,8歲的李煥平在廣東湛江被同鄉人易長青(又名易某華)殺害。易長青曾在李煥平父親的果園工作,因工資糾紛產生矛盾,易長青將李煥平從學校騙走并殺害。李煥平的姐姐李海玉從此踏上了長達27年的追兇之路。
追兇過程
- 早期誤解與艱辛
- 李海玉最初誤以為弟弟被拐賣,經歷了離婚、流浪,甚至險些被拐賣。她的父親選擇隱瞞真相,直到父親臨終前,她才得知弟弟被害的真相。
- 重啟追兇
- 2015年,李海玉重啟追兇征程。她前往易長青所在的村莊,卻發現無人認識他,易長青也不在家。李海玉在荒山蹲守近一年,最終以打工者的身份接近易長青并建立聯系。
- 忍受騷擾獲取信息
- 為套取信息,李海玉忍受了易長青三年的色情騷擾,最終得知“易長青和易庚華”是同一個人,因改名而成功逃亡32年。
- 警方介入
- 2020年5月22日,警方正式逮捕易庚華。李海玉的堅持和努力最終得到了回報。
法律程序
- 不起訴決定
- 2021年2月,廣東湛江市檢察院對潛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華作出不起訴決定。這一決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受害者家屬的不滿。
- 申訴與復查
- 李海玉向廣東省檢察院提出申訴。2021年9月,廣東省檢察院回復稱,經審查,該申訴符合受理條件,該院依法受理并調卷。其后,廣東省檢察院復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,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實,遂撤銷湛江市檢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訴決定,并將此案移送湛江市檢察院依法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。
- 庭審
- 2024年11月1日,“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”案在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公訴人建議量刑為死刑,庭審結束后,法庭宣布擇期宣判。
李海玉的犧牲與決心
- 家庭犧牲:李海玉為了追兇,不惜與丈夫離婚,將女兒交由前夫撫養,多年來沒有與女兒共度春節。
- 個人犧牲:她剃發明志,“不報仇絕不留長發”,扮成工友妻子與嫌疑人“曖昧”網聊三年,套話協助警方抓捕。
案件最新進展
- 2024年11月1日,案件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公訴人建議判處易某華死刑,法庭宣布擇期宣判。

